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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

床位数130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建设西街421号

电话0952-2030332,5303035

区域宁夏-石嘴山市

浏览次数342

更新日期2012-10-19 08:56

企业旺铺https://www.laonianren.cn/index.php?homepage=admin

 

详细介绍

    宁夏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详细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建设西街421号
    邮编:720100
    联系人:郑新风
    机构性质:自治区民政厅
    成立时间:1985
    占地面积:20000
    床位数量:130 床
    收住对象:自理、半自理、全护理
    收费区间:430-510


    简介:

          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是1985年经自治区民政厅、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南边是新建的市第三中学,西临贺兰山森林公园,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民政系统的全力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福利院建成了一座综合服务楼,服务类型也由原来的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由单一供养型向收养康复型转变,由救济型向社会福利社会化转变。现共有床位130张,入住126人,床位利用率在97%左右。房间内配有电视、电话,院内配有各种健身器材和室内健身房、娱乐室、阅览室、慰问演出的活动大厅等。

      福利院共设一室、一站、二部,即:“办公室、医疗服务站、护理部、后勤部”,全院共有在职职工28人,在编在岗职工10人,长期临时工18人,其中护理人员15人,炊事员3人,院领导2人,职工中有党员12人,职工中9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文凭,80%以上受过护理专业知识培训,有丰富的护理技能实践经验。其中医疗服务站配有医疗设备以及副主任医师1名。

      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是宁夏银北地区唯一的一所公办福利院,二十年来福利院始终奉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自1987年开始接收石嘴山市“三无对象”以来就大力提倡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认真完成当地政府安排的“三无”、“优抚”等对象的收养任务的同时,还开展长期关照、临时托养、临终关爱、康复养护等业务。福利院先后收代养800余人,百岁老人6名,残疾孤儿17名,瘫痪病人400多名,残疾人17名,盲聋哑人6名,社会优扶对象20名。其中收养人员500多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福利院始终把收养人员与代养人员同等对待,衣食住行没有任何区别,真正做到了把党和政府的温情传递给每一位院民心中。在各种节假日期间,积极和社会各界联系,一起搞联谊活动,为院民表演节目,定期为老人过集体生日。经常与各县区和各个社区联系,搞好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的氛围。目前我院是银北唯一一所集住宿、饮食、医疗、康复、休闲、娱乐、学习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



    收费标准:

    床位费:270

    护理费:

    半自理 160

    不能自理 240

    其他费用:30

    其他说明:以上费用不包括伙食费、医疗费、住医院期间的护理费、丧葬费。能自理的老人根据住房要求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服务内容:
    医疗条件: 医疗服务站 护工: 15 护理类型:能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设施:
    建筑(使用)面积: 20000 房间类型: 房间内配有电视、电话 配套设施/娱乐设施: 健身器材和室内健身房、娱乐室、阅览室、慰问演出的活动大厅

    入住须知:
    院方规定: 院长职责    1、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福利院的全面工作,向民政局汇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安排部署各项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知识,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    4、做好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定岗、定职、定责,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生活多祥化,保持艰苦创业、勤俭办院的优良传统。    5、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心灵好、语言巧、手脚勤、细关照、不怕脏、不怕累”照顾好每一位院民,使他们生活的幸福、健康、长寿。    6、根据“长远规化、逐年建成”的原则,搞好福利院的院容院貌,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扩大对外宣传。   7、遵守财务制度,负责全院各种经费的增收节支工作。    8、经常督促检查安全工作,严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书记工作职责    1、在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福利院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党员职工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4、经常与各支委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沟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福利院的各项工作。    5、制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完成福利院各项工作任务。    6、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支部工作总结。    7、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8、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支部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宣传委员三人组成,在市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做好党务工作。    2、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按各阶段党组要求完成工作总结。组织党员及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党员职工、院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3、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及全体党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本单位和支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按时向上级组织和党员大会汇报工作。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搞好班子建设,加强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和“争先创优”活动。    5、经常与党员、职工、院民保持密切联系,互相沟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福利院的各项工作。    6、支部要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份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党培养后备力量。    8、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拟订、完善福利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教育全体职工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    2、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承办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打印、立卷、归档工作。    4、做好会议的组织、记录及服务工作。    5、做好信访及登记工作,对来院慰问、咨询的人员热情接待。    6、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和劳动工资工作。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经过会议研究给予严肃处理。    7、承办党支部工作和全院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财务、统计等工作。    8、服从分配,团结协作,积极带头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9、负责院里的车辆管理和报刊材料的订阅、发放工作,做好信息的编写、保送及宣传工作。    10、协助院领导处理好日常事务,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财务检查和监督。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法规,严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抽逃资金和渎职枉法等行为。    3、财务人员应根据增收节支的要求,做好预算,对全院经费加强管理,及时准确向院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4、报销票据均应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再由领导审批报销,数额较大费用的支出要经会议研究或按上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5、工作人员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要在按时归还。确因家庭生活困难,需要临时借款的,需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一次性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按时归还。    6、凡开具和取得的原始发票据实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挖补。    7、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定办理,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院领导审批。 会计职责    1、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业务培训,接受财务检查和监督。    2、按时编报各种经费预算、财务计划,做到收支平衡。    3、建立健全各种帐薄,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日清月结,原始凭证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及时编报各种财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4、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做好支票的收付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经费,抵制不合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贪污、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严格现金管理制度,监督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合理使用,防止流失。    9、管好财产和低值易耗品,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帐实相符。    10、按规定装订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健全会计档案。销毁档案要按财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职责    1、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财务检查和监督。    2、掌握各类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按财经纪律办事,协助会计做好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4、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逐笔登记,日清、月结。    5、按照财务规定,保管好现金、空白支票、空白票据。    6、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对暂付现金及支票要按规定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报销结帐。    7、每月按时、准确发放工资。    8、按要求填制记帐凭证。    9、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卫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职工上下班签到工作,对迟到早退者及时登记,不得循私情。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和不明身份人员入院,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院内,遇急救车、检查、慰问等车辆要求减速慢行并按规定位置停放。    4、老人外出必须有本人填写的请假条,并登记入册注明离院时间,发放院民卡佩带后方可离院,老人回来后销假并收回院民卡。如发现老人没有按时回来,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采取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发现老人情绪不稳定时,不能让其离院,并及时与工作人员和其家属联系。    6、搞好门房及院内卫生,并做好院内绿化工作。    7、做好院内安全工作,坚持夜间巡视,如院内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火警:119; 盗警:110; 急救中心:120。 值班制度    1、全院干部实行轮流值班,每月由办公室制定值班安排表,双休日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值班制,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遇有重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2、院领导实行轮流代班制。    3、代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大小事务,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做好院民的生活及室内外环境卫生等工作。   5、值班人员确因有事须请假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由办公室负责调整值班人员。    6、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必须按要求写好值班日誌,于每天下午16:10分之前向代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    7、司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根据值班情况,做到随叫随到。 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职责    为了确保院民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应急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一、值班人员    节假日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到岗,到岗后全面检查全院的房间、库房、各种设施,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每天下午4﹕30前向总值班汇报当天情况。    二、各部门防范措施    1、办公室   办公室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把门窗锁好,认真检查保险柜、档案柜,并把重要资料保存好。    2、服务部   服务部在节假日期间,要提高应急老人突发病的能力,必须勤查房,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务室的医生和其家属联系,紧急情况拨打120,并向当班人员和总值班汇报。每天晚上10点要把特护区、服务楼的大门锁好,晚上10点后谢绝一切探视者。老人请假回家必须写请假条,特殊情况必须由家属接送。    3、医疗服务站   监督全院室内外卫生、厨房卫生和院民的个人卫生,防范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按照院部的规定保证五保户和院民得到及时治疗,协助领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急救和善后工作。    4、后勤部   后勤部必须每天对全院进行巡查,尤其对锅炉房、库房等重要部位要多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除来院看望院民的家属外,一切闲杂人员禁止入院。每天晚10点锁大门,禁止院民晚上外出。    三、要求    全院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办事,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人员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确保院民及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马宁昌、刘尚明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1、灭火组:   组长:王龙   组员:全院职工   2、通信联络组:   组长:张鹏   组员:吴灿辉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高占海   组员:全院职工   4、安全防护组:   组长:陶银龙   组员:全院职工   5、救护组:   组长:魏威   组员:闫玲、马冬梅、李辉、任贵萍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控制现场并派人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    2、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灭火行动组到起火地点进行扑救,通知通讯联络组向119及院内各部门报警,通知疏散引导组做疏散引导准备,通知安全防护救护组到现场做相应安全防护救护工作。    3、 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对相应部位的院民、职工进行疏散。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迎接救护的车辆。    4、安排疏通水源,确保水源充足,保证救护用水。    5、 配合消防官兵结束后续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由福利院根据情况赔偿)。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院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出火灾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3、救护组    (1)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医疗器械、药品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员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要求    全院各部门要依据此预案,建立本部门的灭火和人员疏散组织机构,一旦发生火灾,各部门灭火组、疏散组与各单位的人员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考勤:由院办负责对全院干部职工考勤。每日二次签到,不得代签。    2、事假:工作人员有事需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各部部长批准,2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由院长批准,如院长因公外出学习的情况下由书记审批,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    3、病假:职工有病确需请假时,视病情轻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由各部部长批准,2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由院长批准,如院长因公外出学习的情况下由书记审批,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急病或重病,可由家属电话通知或他人带信,保证看病第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销假手续。    4、婚丧假、产假、公休假、探亲假以及法定节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事假、病假可以充抵公休假。    6、院长、书记对考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7、考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每周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汇总后交院长阅存。    8、书记、院长请销假按市民政局请销假制度执行。 服务人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按冬季早晨7:50、下午5:50;夏季早晨7:50、下午6:20到达工作岗位。    2、服务人员到岗后,穿好工作服,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必须对本班次的工作做个详细的介绍,做到交接清楚,清点管辖区内人员,清查房间设施的完好无损。    3、当班人员必须完成本班次的工作,不许把工作拖到下一班,避免发生工作责任推诿扯皮。    4、交接班双方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同时将交接的情况和问题记入工作日誌中,如:亲属及家人来探望的时间,多少人,带的什么东西等;对有病人员吃的什么药,用量是多少,都要记录清楚。    5、如遇到突发事件,当班的服务人员应及时向领导及服务部主任汇报情况,并妥善处理,如有谎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院里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6、服务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严格请假制度,不准私自顶班,如有违反按照院里的奖罚制度执行。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夜间查房制度    夜间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程序接好当天夜班,根据白天的情况,制定夜间护理措施,并按以下三级查房。    自理老人的夜间查房:    17:50按时到岗,18:00送水,对每位老人的房间进行查看,整理楼内的整体卫生,保持房间清洁整齐,并且每隔3小时查房一次,院民22:00关闭电视休息。    半自理老人的夜间查房:(介助)    17:50按时到岗,18:00送水、送饭、打扫老人的房间卫生,保持房间清洁整齐,协助老人铺好被褥,并每隔2小时查房一次,分别为20:00、22:00、0:00、2:00、4:00、5:30送水,帮助老人起床。    不能自理老人的夜间查房:(介护)    17:50按时到岗,18:00送水、送饭、喂饭、打扫老人的房间卫生,保持房间清洁整齐,给老人铺好被褥,并每隔1小时查房一次,分别为20:00、21:00、22:00、23:00、0:00、1:00、2:00、3:00、4:00、5:00、5:30送水,给老人穿衣起床。   4、 对病危老人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电话记录。 入住须知: 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代养人员入院须知    一、入院手续的办理:    1、填写入院申请表;    2、申请代养人员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和代养人员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入院时在服务站进行体检,主要做肝功化验,检查无传染病者,双方签订试住协议,并交试住费和押金;    4、试住期间,代养人员必须遵守院方的规章制度,不允许将自己宠物、家具、电器、灶具、易燃、易爆及各种对身体有害物品带入房间或院内,配合烷方工作;    5、院方要细心观察,了解代养人员的特长,爱好及生活习惯,身体状况,认真填写调查表;    6、试住期满后,双方签订代养协议,要根据代养人员身体状况、和住房要求等其它条件米决定收费标准;    7、代养人员在代养期间必须按时交费,拖延一天另交滞纳金2元;    8、在代养期间,代养人员留去自由,福利院也可根据代养人员的身体状况的变化调整收费标准,代养人员如有精神分裂症等疾病院方有权解除代养协议。    二、出院手续的办理:    1、出院时必须时有监护人及本人填写,解除代养协议书。    2、办妥一切财务手续,交清房间的钥匙及配套设施,保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3、不办理出院手续,擅自离院,后果自负。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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