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本溪市明山区
详细地址:文化路100号
邮编:117022
机构性质:国办
成立时间:1999
床位数量:150 床
收住对象:自理、半自理、全护理
收费区间:50-150
简介:
本溪市老年公寓始建于1999年,是本溪市政府利用本溪市职业病医院闲置床位投资改建的,并被市政府列为当年为市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其隶属于本溪市职业病医院。现有床位150张,职工24人,是一处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养老休闲场所。开办几年来,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2002年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003年被省妇联授予“辽宁省巾帼文明示范岗”。连续三年来被市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
本溪市老年公寓具体特点如下:
一、交通方便。市内17路、26路公共汽车在门前设站,出行便利。
二、服务设施完善。配有有线电视、大衣柜、餐厅、洗衣机、浴池、阅览室、游艺室、健身室、餐具消毒柜等。并开设夫妻间、二人间、三人间。
三、服务内容全方位。向老人提供饮食、起居、衣物换洗、康复锻炼、文化娱乐等一条龙的生活服务。以及每日一次的保健医生查床、随病随治的医疗护理服务,每个床头都安装了智能护理通讯机,可保证护理人员随叫随到。
四、服务宗旨:老年公寓全体医务人员恪守“尽职尽责、甘当孝子、让老人满意,让社会放心”的服务宗旨,为全社会老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五、医疗特色服务:本溪市老年公寓全体服务人员均为医务人员,并且本溪市职业病医院是本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本煤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公寓老人如为参保人员在公寓期间用药可享受医保待遇。专职医务人员二十四小时陪伴在老人身边,送医送药到床前,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
收费标准:
床位费:
自理 双人间 150
自理 三人间 150
不能自理 50
入院押金:1000
服务内容:
医师: 24 其他服务: 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康复指导、饮食护理、心理护理、保健护理。 护理类型:自理 不能自理
设施:
房间类型: 夫妻间、二人间、三人间 配套设施/娱乐设施: 阅览室、游艺室、健身室
入住须知:
收住对象: 凡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及不能自理的老人(精神疾病、传染病老人除外)方可入住。 入住流程: 凡年满五十五周岁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子女(无子女的除外)一同前来办理入院手续,交入住押金1000元及当月费用即可入住。
交通:
乘17路、26路育仁街站下车
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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